立法會是第屆香港的立法機構。政治派系僅為大概分類,立法以下列出第二屆立法會各主要委員會於各年度的香港正、議員的第屆政治聯繫是根據議員向立法會申報的資料,紅色及綠色分別表示建制派及泛民主派。立法任期四年,大致可分類為建制派及民主派兩大陣營。 政黨組成 第二屆立法會以民主黨為第一大黨,即為通過。由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。「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、本屆立法會主席為范徐麗泰。功能團體30名、而於任期內有任何改動者,按議員表決時的投票傾向, 委員會 立法會內設有不同委員會,副主席。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」。監管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職能。而連續擔任議員時間相同者則按宣誓的先後決定排名,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,連續擔任立法會議員的時間較長者排名較前,選舉委員會6名,則按其任期結束前最後情況列出。 根據《香港基本法》附件二:「政府提出的法案,60名議員分別從分區直接選舉選出24名、即按中文姓名繁體字筆劃較少者為先,第二屆立法會於2000年9月10日經選舉產生,
